古代斬首后,掉下來的頭該怎麼處理呢?
原來還有這8種作用,最后一種簡直讓人不寒而栗,看了都讓人睡不著覺。
古代封建社會刑罰很殘忍,光是一個死刑就有很多花樣,其中最常見的就是斬首,古人很忌諱死無全尸,所以第1種是賣給家屬。
罪犯行刑之時,其家人會守在刑場,將罪犯的尸首收殮,不過這也并非是想收就收的,得塞給劊子手一些好處。
否則他隨便找個借口,把砍下的頭顱扣下來,罪犯家人一點脾氣都沒。
花錢領了尸首,還得請人縫合起來,否則就跟死無全尸差不多,但是這事不比縫衣服。
古人迷信,普通人不敢縫,所以得專門找人縫,這又得花一大筆錢。
因此有些家里窮的,沒能力去刑場收頭顱,那麼這些頭顱,就會被掛在刑場的木架上,古代為啥搞得這麼殘忍?這就是第2種作用了。
為了震懾普通百姓,所以劊子手行刑,會選在人多的地方,但官府覺得這還不夠,百姓看完斬首,可能過幾天就忘了。
因此罪犯砍掉的頭顱,他們會掛在刑場木架上,老百姓每天來來往往,看著一排排腦袋掛在那,能不怕嗎?
而那些滿門抄斬的,沒有親屬敢去收尸,他們的頭顱 也就丟在了亂葬崗。
另外那些罪大惡極的犯人,他的頭顱家人花錢也帶不回去。
像那些殺害多人的江洋大盜,還有造反謀逆的,這些人的頭顱,那是要掛在城墻上的,讓城外城內的人都能看到,這樣震懾的范圍就更大了。
最好是讓那些土匪看到,以后他們打家劫舍,至少也有顧慮不是。
若是碰到武將造反,還得傳首九邊,意思就是把他的頭顱,傳給邊鎮的軍事將領看看,讓他們知道造反的后果。
當然震懾只是基本操作,罪犯砍掉的頭顱,有時候還有更大的作用。
前面我們說了,古人對死無全尸很忌諱,于是官府就利用這點,來用罪犯的頭顱,將其同伙引入圈套,這屬于第3種作用。
像那些綠林好漢,是最重義氣的,如果哪位頭領被斬首示眾,做大哥的不把頭顱搶回來,以后都不好帶隊伍了。
還有些是純粹出于俠義之心,大俠霍元甲就做過這事。
晚清朝政腐敗,民間很多義士反抗清廷,結果失敗被捕,晚清有個大俠叫王五,他因為給譚嗣同報仇,失敗后被斬首示眾,官府把王五的頭顱掛在城門,就是為了引他的同伙來。
沒想到霍元甲從天津趕來,只身將王五的尸首收殮安葬。
我們再說第4種作用,有些地方斬首之后,頭顱是可以用來請功的。
比如朝廷抓捕一個重犯,怎麼抓也抓不到,結果地方的諸侯或是軍閥,將這個重犯抓住并斬首了,那麼可以將其頭顱送到朝廷,去領一份封賞。
就像曹操殺呂布一樣,呂布被縊殺后,曹操又將他的頭顱割下,送到了許昌漢獻帝那里,曹操這是「一頭三用」。
首先他震懾了其他諸侯,其次又嚇住了漢獻帝,最后還能以斬殺叛賊為由,索取一些榮譽封號。
第5種作用是收藏了,可能有很多看過表示疑惑,頭顱有什麼好收藏的?老譚也想不明白,但有人就這樣做了。
比如漢光武帝劉秀,就把王莽的頭顱收藏了,這些幾種作用雖說過分,但在古代也算正常,接下要說的,就讓人噁心了。
有些惡趣味的人,會將罪犯的頭顱做酒杯,這便是第6種作用。
比如戰國時的趙襄子,他將老對頭智伯處斬后,竟然將其頭蓋骨制成酒杯,每天拿著這個特制酒杯飲酒,也不知道他怎麼喝得下去。
第7種作用,說出來就有些屈辱了,那便是將其送給對手求和,比如宋、金交戰時期,南宋總有那麼幾個人,讓金國深惡痛絕。
比如屢屢讓他們吃癟的岳飛,還有一力主戰的韓侂胄,後來南宋向金國求和,金國便趁機開出了條件:需要將韓侂胄斬首,并將他的腦袋送到金國。
朝廷居然答應了這個無理請求,將韓侂胄的首級裝在木盒子里,并送往金國議和。
最后一種作用,就是筑成京觀了,這種是最噁心的,令人不寒而栗,什麼是京觀呢?
古代為炫耀武力震懾對手,往往將敵人的頭顱斬下,堆成闕型高台一樣的形狀,有時候為了省時間,也直接用敵人的尸體堆。
當初燕國復仇攻打齊國,就曾堆過巨大的骷髏高台。誰要是半夜從那經過,非得嚇掉半條命。
以上八種,就是古代砍頭后,處理首級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