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十八年奇事:一介草民帶著縣吏,一路暢通無阻地交給朱元璋

天空之城 2022/08/15 檢舉 我要評論

在古代,普通老百姓一般都不敢與縣令、縣吏起爭斗,因為無論對錯,最后的結局肯定是老百姓吃虧,受到縣吏等人的打擊迫害,正所謂「民不與官斗」。

而在明朝洪武十八年(1385年),在明太祖朱元璋剛剛建立大明王朝不久,卻發生了一件奇事,一位普通的鄉民,公然將縣吏五花大綁之后,竟然還能一路暢通無阻地直達京城,將該縣吏交由朱元璋處理,這是不是一件令人想不到的怪事呢?

一般來說,封建王朝的權力結構通常由封建帝王、文官集團、胥吏三級組成。

所謂「胥吏」,指的就是各級官府的各類辦事人員和差役。

對于普通老百姓來說,他們一輩子也難以見得上皇帝一面,也很少能真正的與巡撫、縣令等官員打交道,平時和他們聯系最多的是那些披著各種權力馬甲的胥吏。

這些游走在基層、數目龐大的胥吏通常也沒有什麼文化,沒有參加過科舉,或者科舉失敗,只能在衙門里混日子,他們的生存之道便是向老百姓不斷地索取來滿足自己的欲望。

由于元代統治者不熟悉儒家文化,因而大量雇傭胥吏治國,到了明初,胥吏仍舊囂張跋扈,甚至還發生胥吏毆打上司的事件。

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后,除了對跟他一起打天下的文臣武將進行了一番極端的處理方式外,也對數量眾多的胥吏進行了處理。

在洪武十八年,朱元璋頒布了由他親自寫定的刑典《大誥》,里面有這樣一條新規:

今后布政司、府、州、縣在職的吏員,賦閑的吏員,以及城市、鄉村中那些老奸巨猾的頑民,若膽敢操縱訴訟、教唆犯罪、陷害他人,勾結官府,為害州里,允許當地的賢良方正、豪杰之士將這些人抓起來,綁送京城。如有人膽敢中途阻截,則梟首示眾!各處關口、渡口,也不得阻擋。

朱元璋這是為了對方胥吏而新創立的一種方式——「旁入公門」。朱元璋允許那些被胥吏剝削的急了眼的老百姓們可以從衙門側旁的小門沖進去,把造成自己冤屈的胥吏們抓起來拿送至京城。并且,朱元璋還規定,沿途的官員們不得阻止,否則,我就梟首示眾。

有了天子的旨意,自然就有了第一個吃螃蟹的人,故事發生在江蘇常熟縣,主人公陳壽六本來是一個最普通不過的鄉民,每天過著自己的窮日子。

不知因為什麼原因,陳壽六得罪了當地一個叫顧英的縣吏,于是遭到了顧英的打擊,陳壽六家里僅有的口糧和來年的種糧都被顧英的爪牙搶走。

這位胥吏顧英平時就橫行鄉里,老百姓對他也是敢怒不敢言。顧英以為老實巴交的陳壽六也只是忍一忍就過去了,并不會翻起多大的事態來。結果他錯了,因為他遇到了陳壽六,并且是在朱元璋剛剛頒布《大誥》的日子里。

陳壽六心中的怒火終于有一天爆發了,某一晚,陳壽六率領自己的弟弟和外甥沖進了「旁入公門」的門,趁著顧英喝的大醉之時,將其五花大綁地捆了起來,然后連夜押送離開了常熟縣,直奔京城而去。這事來的太突然,常熟縣的其他官吏們根本來不及做出反應。

陳壽六是一個很有頭腦的鄉民,他在臨行前,就已經讓鄉親們找來了朱元璋發布的《大誥》,并隨身攜帶作為護身符。因為,按照朱元璋的旨意,對持有《大誥》押送為害鄉里的胥吏赴京的鄉民,各地都要一路綠燈放行。

當陳壽六等人押送顧英到京城后,朱元璋立即將顧英打入大牢,朱元璋不僅沒有處罰陳壽六等人以下犯上的罪過,還當面賞賜陳壽六銀三十錠(相當于今天的幾千元),其他幾人衣服各兩件,并免除了他們的雜役。

在陳壽六等人離京后,朱元璋在諭旨里,對陳壽六這種大無畏的精神大加贊揚,并號召全國的農民兄弟們都要學習這種敢與官場惡勢力作斗爭的精神。

在表彰里,朱元璋還說:「如果有人敢羅織罪名,搬弄是非,擾害陳壽六,我就將他誅族!當然,如果陳壽六自己仗持著我的名頭而橫行不法,為害鄉里,也同樣罪不容赦;但是,陳壽六如有過失,地方官員無權作出決斷,必須將他召到京城,由我親自審理。」

皇帝開了金口,陳壽六瞬間成了最耀眼的明星,在這種風氣下,洪武十八、十九年里,在前往京城的各條驛道上,幾乎時刻都能看到成群結隊的鄉民押著被綁的富豪或者胥吏往京城的方向趕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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