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古代傳統文化你會發現,古人在一些事物上、亦或者行為上,都很會取一些 雅稱,比如說 吃飯在古代叫「用膳」,喝酒叫「淺酌」、「暢飲」,上廁所叫「如廁」、「出恭」,閱讀他人作品叫「拜讀」等等。
古人在這方面似乎很講究,甚至連一些草藥都被取了大氣且優雅的稱呼。除了事物、行為之外,古人對人的年齡稱呼也有許多雅稱。
孩童階段被稱作 「總角之年」,男子二十歲成年時稱作 「弱冠之年」,接下來就是 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六十耳順,七十從心所欲等等。
古代十六歲女子的「破瓜年華」
女子的各個年齡段,都有一些雅稱,唐代杜牧在《贈別》一詩中這樣說道: 「娉娉裊裊十三余,豆蔻梢頭二月初。」
意思是 「姿態美好舉止輕盈正十三年華,活像二月初含苞待放的豆蔻花。」
這就是古人常說的少女「豆蔻年華」,指的是十三四歲少女的年紀。
當少女滿十五歲時,又被稱作「及笄之年」,意思就是已經到了結婚的年齡,這時家里邊就要為女子張羅婚事。
《禮記·內則》「女子……十有五年而笄」。「笄」,謂結發而用笄貫之,表示已到出嫁的年歲。
女子一旦到了十六歲時,雅稱就更多了,如二八年華、碧玉年華、破瓜年華等等。
南宋愛國詩人陸游的《無題》中這樣說道:「碧玉當年未破瓜,學成歌舞入侯家。」
這里所說的「破瓜」,指的就是年滿十六歲的女子,稱其為「破瓜之年」。
「破瓜」是什麼意思?
通俗一點來說,很多人都認為古代十六歲女子的「破瓜之年」,是指「破身」的意思,其實這是一種錯誤的解釋。
因為古代女子十五歲就被稱作「及笄之年」,我們看相關影視作品通常會聽到這四個字:「年已及笄」,意思是女子已經到了成親的年紀。
既然十五歲就可以成親,那麼十六歲時的「破瓜之年」,就不是通俗認為的「破身之年」。
翟灝撰《通俗編·婦女》:「宋謝幼詞:‘破瓜年紀小腰身’。按俗以女子破身為破瓜,非也。 瓜字破之為二八字,言其二八十六歲耳。」
破瓜之年,實際上就是瓜字分割成兩個八字,兩個八加起來等于十六,因此十六歲少女就被稱作「二八之年」,亦或者「破瓜之年」。
「瓜」字在隸書和南北朝魏碑體中可以拆分為兩個「八」字。
「瓜」字拆分為兩個八字,是舊時文人為兩個八字以紀年,即十六歲。多用于女子。成語「瓜字初分」,說的就是這個意思。
現代也有人認為,「破瓜之年」指的是剛剛切開的西瓜,在爆開的瞬間會有紅色汁液濺出,這就相當于女性第一次見紅。
因此,「破瓜之年」又沒有年齡區分了,可以是十三四歲,也可以是十六七歲,前提是要有完璧之身。
這個說法其實是對的,因為「破瓜」在古代,也有著破身的意思。
明朝馮夢龍所著《警世通言》里就有這樣一句話: 「那杜十娘自十三歲破瓜,今一十九歲,七年之內,不知歷過了多少公子王孫。一個個情迷意蕩,破家蕩產而不惜。」
從這可以看出,至少在明朝時期,「破瓜」就已經被理解成為破身的意思了。